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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巴签署开放安全通道协议

1999-10-0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陈克勤 我有话说

本报特拉维夫10月5日电(记者陈克勤)以色列公安部长阿米和巴勒斯坦谈判代表埃雷卡特昨晚就开通加沙至西岸的第一条安全通道达成协议,双方今天下午正式签署了协议。

奥斯陆等以巴签署的协议规定,加沙和西岸之间应开通南北2条通道,分别连结希伯伦和拉马拉。加沙至希伯伦通道本应于10月1日开通,由于犹太节假日而延期。但其真正的原因是双方在具体问题存有分歧:巴方坚持通行证应由巴方签发,以无权在通道上逮捕巴乘客。以方则以主权和安全为由坚持自己拥有通行证签发权,并有权逮捕通缉犯和危害安全的巴勒斯坦人。经过4天谈判,双方都松动了立场,巴方接受以方在过渡期间对通道的主权和安全责任。

记者昨天在现场采访中看到,通道两端的安全等设施均已准备就绪。巴官员表示,安全通道99%的分歧已解决。居民们盼望着两地首次通行。连结加沙和希伯伦的这条通道长43公里,以原来的35号公路为主,加上南北向的4号公路路段。这是它首次对巴居民开放客运和货运。以方还计划建造更安全的封闭式高架公路通道。以、巴官员介绍,巴居民向巴当局申请乘客和车辆通行证后,名单向以方备案。通行证不是身份证一类的“磁卡”。巴乘客和车辆必须在1小时之内结束旅行,离开通道,否则以警方将跟踪查缉。开放安全通道意味着加沙、西岸巴居民不能团聚的局面结束,这有利于巴经济发展和交流,也有利于以、巴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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